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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实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持证上岗,2011-2015年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(原国家汉办)在外派教师培训中组织外派人员参加《国际中文教师证书》(原《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)笔试(含试考),并承诺教师外派任期满两年后,考核合格且无违规行为者,可免面试申领《国际中文教师证书》,经过系统梳理,现向符合申领条件但尚未申领证书的外派教师颁发《国际中文教师证书》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申领对象
2011-2015年期间在外派教师培训中参加《国际汉语教师证书》考试笔试(含试考)且成绩合格,完成2年外派任期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在合格(含)以上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。已持有《国际中文教师证书》的,不再重新颁发或延长有效期,如参加语合中心外派项目,语合中心认可其证书效力。
二、申领方式
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自2021年9月27日起登陆https://www.chineseteacher.org.cn/specialTeacher.do,查询证书申领情况,填写邮寄信息并缴纳制证费、邮寄费。申领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。
电话:010-59307656
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师资处
2021年9月18日